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高校“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即从省属各高校选拔10名学术领军人才、30名拔尖学科带头人和50名创新教学科研骨干进行重点培养,使其成为青海高校内的一批高层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起至2015年间,青海将通过对上述人才的重点培养,使其中的10名学术领军人才每人能组建起一个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团队,并取得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成果,力争有1-2名成长为“两院”院士;使30名拔尖学科带头人,在西部高校和科技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教学、科研相关领域做出重大贡献;使50名创新教学科研骨干,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创新能力较强,取得省内一流教学科研成果,协助博导或硕导培养高素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据悉,“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由青海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培养期限为5年。省财政列专项经费对培养对象进行资助,其中学术领军人才每人专项资助10—20万元(人文学科类10万元,自然学科类20万元);拔尖学科带头人每人专项资助5—10万元(人文学科类5万元,自然学科类10万元);创新教学科研骨干每人专项资助2—5万元(人文学科类2万元,自然学科类5万元)。(作者:王英桂 郭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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