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招〔2010〕15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为做好今年军队(武警)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0]122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0]123号)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今年全军共16所军校(含7所武警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224名(男生217名,女生7名),其中解放军理工大学招收人防定向生6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
今年共有16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120名(男生114名,女生6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条件和方法
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按照解放军四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2007]政干389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以及《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执行。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
3.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填报志愿
今年参加提前批录取的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志愿填报按我省2009年填报志愿模式进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6月29日。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按有关规定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招收军校生或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具体见《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6月29日下午16:00前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凡未网上确认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6月30日下午16:00前到原高考报名点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三)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武警)院校或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院校上线及填报志愿考生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军检考生名单,于6月30日下发到各地市招生办及顺德区招生办、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并逐级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6月30日下午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参加军检名单。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考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表3)或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参加政治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四)面试、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政治考核表》、高考成绩单、准考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广州市禺东西路22号广东省军区门诊部参加面试、体检。面试、体检按报考批次院校进行,具体时间为:7月2日至3日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院校的上线考生面试、体检;7月4日至5日报考提前批第二批本科院校的上线考生面试、体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不予体检。考生体检前必须是空腹,待抽血和B超后可进食。
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费由省军区按照总部下达的标准支付,不足部分由考生缴纳,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建议不必到广州参加体检:
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
2.每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报考指挥类考生每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6(0.4);
3.红绿色弱、色盲;
4.男性身高162cm以下,女性身高160cm以下。
(五)录取
招收军校学员和国防生的院校均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6日-7月9日。军检合格的考生名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分别于7月5日上午(提前第一批院校)、7日上午(提前第二批院校)报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由招生院校网上录取,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投档。各院校招生计划一般不得跨省调整。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六)入学与复查
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2005]政联字第2号)、《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1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国防生新生入校后,由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合格者,获得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要认真搞好招生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是部队选拔培养人才的基础环节,是军事人才成长的源头,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大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给广大考生宣传《国防法》和《兵役法》基本知识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和发展前景,尤其要重点宣传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培养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的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要加强国防生生源基地中学建设,军地双方要搞好沟通协调,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生源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要严密组织好政治考核。做好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各市招生办公室和当地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组织领导。各军分区要督促各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及时组成考核组,并指定各人武部1名主官担任考核组长。要督促所属人武部及时发放《政治考核表》,认真组织政治考核,考核结论必须由各人武部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合格的《政治考核表》由各人武部密封好,交给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时交给省军区招生办工作人员。凡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被招生院校淘汰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1.2010年军队(武警)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2.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计划
3.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