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现有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2008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决定启动优秀示范普通高中评估认定工作,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基〔2008〕6号),为便于各地、各校掌握优秀省示范高中的具体要求,在创建过程中恰当地应用评估内容、标准、方法来指导、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创建活动,根据《通知》精神,又制定印发了《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两年来,各地、各校按照优秀省级示范高中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管理,规范了办学行为,促进了学校内涵发展,推动了全省示范高中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各地各校创建优秀省级示范高中的热情高涨。
截至目前,已有10余所学校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向省教育厅进行了申报,还有一批学校也在积极申报之中。为鼓励和支持广大创建学校的积极性,经研究,拟于今年9月中旬选择一所申报学校组织优秀省示范高中试评并召开全省优秀省示范高中评估启动会,再在全省全面展开。
欢迎社会各界对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要求,对以上申报学校在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规范管理、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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