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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进一步推行平行一志愿改革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4-12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作者:未知

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09年,我省在一本批次实施了平行志愿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稳妥实施,逐步推进,2010年我省将平行一志愿改革推广到文史、理工类和体育类的二本、三本,美术类二本批次。

  据了解,实行平行志愿批次均设4个平行一志愿,实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未完成计划院校,再网上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高招办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根据高校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文、理科排序方法:

  (1)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美术类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统考成绩排序。如文化统考成绩相同,排序方法不分文、理科,均按文科排序方法执行。

  此外,参加第一批本科录取的省属高校,如在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仍不满额的,则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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