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志愿填报
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动态 > 高考资讯 > 广东省

广东餐点烹饪专业有限制 患乙肝高考生报考要注意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0-04-01文章来源:羊城晚报作者:陈学敏

    本报讯 记者陈学敏、通讯员戴秀文报道:昨日,广州市招考办发布通知,广东高考广州考生体检从4月12日开始,16日结束。据了解,今年广东高考视力项目仍是“大头”,13项受限专业当中,视力限制项目占了9项。乙肝检测仍是教育、餐点烹饪专业的“门槛”。

    昨日,广州市招办在其招考网上发布广州高考考生体检通知,通知继续沿用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按体检情况选报志愿。其中,由于疾病或生理缺陷而令高等学校招生不能录取或考生不宜就读专业就有13大项,包括色盲、色弱、屈光不正等对视力有要求的项目占了9大项。

    而对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今年广东高校招生仍然有所限制,如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以及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考生都不能选报。

    市招办提醒考生,体检后一定要认真查看体检后的结果报告,若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有疑问,应现场向体检医生提出,当场进行复核确认。

    广州考生复检时间为6月17日至18日。复检范围为涉及心、肺、肝、脾、肾等或其它重大疾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由考生本人向区(县级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未经批准自行进行复检的,其复检结果一律无效。

标签:高考资讯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