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科学设置普通高中课程。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体系,整体设置必修课,合理设置选修课,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
(三)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有利于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调动学校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表1):
表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表
学习领域 | 科目 | 模块 | ||
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Ⅰ | 选修学分Ⅱ | ||
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10 |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
外语 | 10 | |||
数学 | 数学 | 10 | ||
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8 | ||
历史 | 6 | |||
地理 | 6 | |||
科学 | ||||
物理 | 6 | |||
化学 | 6 | |||
生物 | 6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4 | ||
通用技术 | 4 | |||
艺术 | 音乐 | 3 | ||
美术 | 3 |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11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15 | ||
社区服务 | 2 | |||
社会实践 | 6 | |||
学分合计 | 116学分 | 至少获得22学分 | 至少获得6学分 |
说明:(1)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每个模块1学分)。
(2)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和至少28个选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二)课程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内容为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内容。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选修I分为选修IA和选修IB。选修IA为学校必须开设的、修习人文方向或理工方向的学生按各科目要求必须修习的模块;选修IB为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供学生进一步发展、自主选择修习的模块。
课程内容具体安排如下(表2):
表2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模块安排表
学习领域 | 科目 | 必修 | 选修Ⅰ | 选修Ⅱ | |
选修IA | 选修IB | ||||
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 传记选读 语言文字应用 | 选修IA之外的选修模块 |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的选修模块或专题 |
外语(英语为例) | 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英语5 | 英语6、英语7 | 选修IA之外的选修模块 | ||
数学 | 数学 | 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 | 人文方向:选修1-1、选修1-2;理工方向:选修2-1、选修2-2与2-3 | 人文方向:选修系列3、系列4;理工方向:选修系列3、系列4 | |
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1、思想政治2、思想政治3、思想政治4 | 人文方向:经济学常识 | 人文方向:选修IA之外的选修模块;理工方向:选修模块 | |
历史 | 历史(=1 * ROMAN I)历史(=2 * ROMAN II)历史(=3 * ROMAN III) | 人文方向: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 人文方向:选修IA之外的选修模块;理工方向:选修模块 | ||
地理 | 地理1、地理2、地理3 | 人文方向:选修5 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 环境保护 | 人文方向:选修IA之外的选修模块;理工方向:选修模块 | ||
科学 | |||||
物理 | 物理1、物理2;人文方向:选修1-1;理工方向:选修3-1 | 理工方向:选修3-2、选修3-4 | 人文方向:选修1-2;理工方向:选修3-1、选修3-2、选修3-4之外的选修模块 | ||
化学 | 化学1、化学2;人文方向:选修1化学与生活;理工方向: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 | 理工方向: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 | 人文方向:选修1之外的选修模块;理工方向:选修3、选修4、选修5之外的选修模块 | ||
生物 | 生物1、生物2、生物3 | 理工方向: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 | 人文方向:选修模块;理工方向:选修1之外的选修模块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基础;在算法与程序设计、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中任选1个模块 | 未修习的选修模块 | ||
通用技术 | 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 | 选修模块 | |||
艺术 | 音乐 | 音乐鉴赏;在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创作中任选1个模块 | 选修模块 | ||
美术 | 美术鉴赏;在绘画、雕塑、设计、电脑绘画/电脑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摄像、工艺中任选2个模块 |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在健康教育、田径2个系列中,各选1个模块;在体操、民族民间体育项目、新兴运动、水上项目、田径、球类等系列中,选修9个模块 | 选修模块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三年完成至少3个专题研究 | |||
社区服务 | 三年中必须参加10个工作日社区服务 | ||||
社会实践 | 每学年参加1周社会实践 |
(三)课程安排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一般情况下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按35学时安排教学,每学时为45分钟。
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的每个模块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 1个学段内完成)或每周2学时安排(1个学期内完成);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一般按每周2学时安排( 1个学段内完成)或每周1学时安排(1个学期内完成)。
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学时;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具体安排如下(表3):
表3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指导表 表3-1
学习领域 | 科目 | 模块及学时 | |||||||||||||||||||
第一学年 | 修习方向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
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必修1 | 选修IA:传记选读 | 4 | 必修2 | 选修IB | 4 | 必修3 | 选修IB | 4 | 必修4 | 必修5 | 4 | 选修IA:语言文字应用 | 选修IB | 4 | 学校安排一定的选修课程,同时安排总复习 | ||||
英语 | 英语1 | 英语2 | 4 | 英语3 | 英语4 | 4 | 英语5 | 选修IB | 4 | 选修IA:英语6 | 选修IB | 4 | 选修IA:英语7 | 选修IB | 4 | ||||||
数学 | 数学 | 数学1 | 数学4 | 4 | 数学5 | 数学2 | 4 | 人文方向 | 数学3 | 选修IB | 4 | 选修IA:选修1-1 | 选修IB | 4 | 选修IA:选修1-2 | 选修IB | 4 | ||||
理工方向 | 数学3 | 选修IA:选修2-1 | 4 | 选修IB | 选修IB | 4 | 选修IA:选修2-2与2-3 | 选修IB | 4 | ||||||||||||
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思想政治1 | 2 | 思想政治2 | 2 | 人文方向 | 思想政治3 | 2 | 思想政治4 | 2 | 选修IA:经济学常识 | 选修IB | 4 | ||||||||
理工方向 | 思想政治3 | 2 | 思想政治4 | 2 | 选修IB | 2 | |||||||||||||||
历史 | 历史(I) | 2 | 历史(II) | 2 | 人文方向 | 历史(III) | 选修IA:选修1 | 4 | 选修IB | 2 | 选修IA:选修2 | 选修IB | 4 | ||||||||
理工方向 | 历史(III) | 2 | 选修IB | 2 |
表3-2
学习领域 | 科目 | 模块及学时 | ||||||||||||||||||||
第一学年 | 修习方向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
人文与社会 | 地理 | 地理1 | 2 | 地理2 | 2 | 人文方向 | 地理3 | 2 | 选修IA:选修5 | 选修IB | 4 | 选修IA:选修6 | 选修IB | 4 | 学校安排一定的选修课程,同时安排总复习 | |||||||
科学 | 理工方向 | 地理3 | 2 | 选修IB | 2 | |||||||||||||||||
物理 | 物理1 | 2 | 物理2 | 2 | 人文方向 | 选修1-1 | 2 | 选修IB | 2 | |||||||||||||
理工方向 | 选修3-1 | 选修IA:选修3-2 | 4 | 选修IA:选修3-4 | 2 | 选修IB | 选修IB | 4 | ||||||||||||||
化学 | 化学1 | 2 | 化学2 | 2 | 人文方向 | 选修1 | 2 | 选修IB | 2 | |||||||||||||
理工方向 | 选修3 | 2 | 选修IA:选修4 | 选修IB | 4 | 选修IA:选修5 | 选修IB | 4 | ||||||||||||||
生物 | 生物1 | 2 | 生物2 | 2 | 人文方向 | 生物3 | 2 | 选修IB | 2 | |||||||||||||
理工方向 | 生物3 | 2 | 选修IA:选修1 | 2 | 选修IB | 选修IB | 4 |
学习领域 | 科目 | 模块及学时 |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学段1 | 学段2 | 周学时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基础 | 2 | 必修(选择) | 2 | 选修 | 2 | |||||||||||||||||
通用技术 | 技术与设计1 | 2 | 技术与设计2 | 2 | ||||||||||||||||||||
艺术 | 音乐 | 音乐鉴赏 | 1 | 音乐鉴赏 | 1 | 必修(选择) | 0.5 | 必修(选择) | 0.5 | 选修 | 1 | 学校安排一定的选修课程,同时安排总复习 | ||||||||||||
美术 | 美术鉴赏 | 1 | 必修(选择) | 1 | 必修(选择) | 0.5 | 必修(选择) | 0.5 |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必修(选择) | 2 | 必修(选择) | 2 | 必修(选择) | 2 | 必修(选择) | 2 | 必修(选择) | 2 | 必修(选择) | 2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学习 | 3 | 3 | 3 | 3 | 3 | 学校安排一定的选修课程,同时安排总复习 | |||||||||||||||||
社会实践 | 每学年1周 | 每学年1周 | 每学年1周 | |||||||||||||||||||||
社区服务 | 3年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周学时合计 | 人文方向 | 33 | 33 | 34 | 34 | 32 | ||||||||||||||||||
理工方向 | 34 | 34 | 34 |
(2)各地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学科模块的安排顺序在学年内进行适当调整。
三、课程实施
(一)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然后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中三年级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学校必须开齐各学科必修模块,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为学生学习选修课程提供保障。学校必须开齐各学科选修IA模块,开足学时。学校应统筹开设选修IB模块,让学生有充分的选课空间,学生可跨班级选修。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应按“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指导表”的要求,开足选修IB的学时,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尽力开足选修IB的学时,供学生修习选修IB课程。学校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实际,积极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Ⅱ课程,供学生选修。
学校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综合实践活动,通过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课程,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与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与实践的能力。
为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高中三年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开展教育活动。
(二)建立选课指导制度
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应编制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鼓励学生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
(三)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
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创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教师能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通过同伴互助、教学反思,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
(四)建立课程资源共享的机制
为保障普通高中课程的实施,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同时,大力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源,补充校内课程资源的不足,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
学校课程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地区的高中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资源。
学校课程既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或联校开发,也可联合教研部门和高等院校等共同开发;要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五)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高中教育质量进行检测。
本方案从2010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