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高招工作规定特别增加了“信息公开公示”部分。
根据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省级招办负责公布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各县级招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还特别强调了“诚信教育”,工作规定指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而去年的招生工作中,仅要求考生签订诚信书,并没有要求各级招生机构和中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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