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尚有部分剩余招生计划及部分外省院校在我区新增招生计划,现对上述所有招生计划进行第三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条件
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第三批本科录取资格线以上(文史类400分,理工类340分,均包括政策加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和“平行志愿”投档后已按考生本人志愿出档但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填报“征集志愿”。
二、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8:30时起至8月9日17:00时止,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或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下载《宁夏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录取院校志愿征集表》,填好后,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征集志愿”填报手续。
三、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空白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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