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 8月7日12:00前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
2009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含A阶段第一志愿、第二平行志愿、B阶段第一志愿、第二平行志愿)录取工作已经结束。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共录取新生17801人(其中:艺术、体育类458人,文史类5540人,理工类11803人),考生可于8月6日上午9时,通过招考资讯网、招生院校网站或自愿拨打168声讯台查询高职(高专)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果。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陆续寄发。
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A阶段文史类有83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556个,理工类有109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998个;B阶段文史类有53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282个,理工类有82所招生院校,尚有计划623个。凡未被顺序志愿学校录取且文史类在290分、理工类在245分(含政策照顾考生)以上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于8月6日至7日上午12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原报名单位或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凡已被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
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分A、B两个阶段进行,A、B阶段分别设置四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四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与顺序院校平行二志愿的投档规则相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的录取顺序为:1、A阶段平行志愿录取;2、A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录取;3、B阶段平行志愿录取;4、B阶段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录取。
高职(高专)院校征询志愿录取规则: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余缺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市高招办提示考生注意:
1.填报高职(高专)征询志愿是今年本市普通高校填报志愿“三次填报,四次征询”安排中的最后一次,希望符合条件的考生珍惜机会,积极稳妥地填报。
2.本次填报高职(高专)征询志愿的院校所数较多,希望考生认真阅读所公布参加征询志愿院校的招生说明,并按照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报自己向往且符合要求的招生院校。
3.本次征询所确定的分数控制线只是一个征询范围,不是招生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