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省预计有11万贫困生可享受到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将达7亿元。近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并开通资助热线(027-87328392、87328025),全天候为学生答疑。
何时开始办理
按规定,本月30日前,2007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续贷在校生可集中办理;2008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重新申请在校生办理时间为7月31日-8月14日;2009年大学新生,2009年以前未申请在校生新申请办理时间为8月17-9月4日。
申贷金额如何用
统一标准为6000元/年。除2007年已获得贷款学生外,今年贷款合同按照一年一签方式,学费、住宿费金额达到6000元贷款学生,贷款审批后全部贷款资金将划入所读高校账户。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6000元者,将按实际金额将学费、住宿费划入高校账户,其他金额留在学生卡上,用作生活费。
需提交哪些材料
2007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续贷的,需上交2007年已签订贷款合同后所附回执,但必须有学生签字及按捺,并加盖就读学校有关部门公章。2008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重新申请的,需凭2008年合同领取申请表格(填“在校生申请”)重新申请。
2009年高校新生申请的,凭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中专、自考、成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除外)及《2009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领取申请表格。2009年以前未申请的在校生新申请的,需凭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及学校开具困难证明领取申请表格。这两类学生申请时,还需要提供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教育厅《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公告》中8种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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