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实践生招生录取本科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有关普通高校、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根据山东省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和实践生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确定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本科分数线和实践生本科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录取本科控制分数线
01种植 567分 08服装 510分
03机电 535分 10餐旅 577分
04计算机 548分 13护理 567分
05建筑 493分 15化工 515分
06财经 589分
实践生招生录取本科控制分数线
煤炭企业实践生(理) 219分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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