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续更新中)
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09年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作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作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的有关规定,实施自行划定文艺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今年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将我院2009年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 方向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说明 |
表演 | (芭蕾舞表演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国际标准舞方向) | 210分 | (专业校高考成绩90分以上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 |
表演 | (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汉唐古典舞方向)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 230分 | |
表演 | (音乐剧方向) | 245分 | |
表演 | (服饰表演方向) | 240分 | |
舞蹈编导 | (中国古典舞编导方向) | 240分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舞台美术设计方向) | 350分 | (专业校高考成绩前3 名者高考成绩增加20分)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舞台灯光设计方向) | 293分 | |
舞蹈学 | (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 | 400分 | (英语≥85分,英语+语文≥180分) |
舞蹈编导 | (电视舞蹈方向) | 380分 | (英语≥60分,英语+语文≥150分) |
考试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参加我院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中央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050401 音乐学(音乐学):文化课分数线450,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课、文化课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后从高到低录取
050401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文化课分数线435,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课、文化课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后从高到低录取
050401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文化课分数线350,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课分数线293,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050403 音乐表演:文化课分数线293,文化课上线后按专业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特别优秀者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7月4日
星海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文化分数线
招生专业 | 分数线 | 录取原则 |
音乐学(理论音乐学) | 360 | 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钢琴、声乐均需要达到资格线(按百分制计算,外省为50分,本省为40分);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他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各专业省外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单个省份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我院省外招生总人数的30%: 5、录取顺序:尊重第一志愿,保护第二志愿专业高分考生; 6、在专业分数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钢琴、视唱练耳、乐理、文化成绩或专业多能者优先。 |
音乐学(应用音乐学) | 320 | |
音乐学(艺术管理) | ||
音乐表演【指挥(乐队、合唱)】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影视音乐创作)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310 | |
音乐学(学前音乐教育) | ||
音乐学【乐器工艺(钢琴调修)】 | ||
录音艺术(电子音乐制作) | 270 | |
音乐表演(爵士音乐表演) | ||
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 ||
音乐表演(管弦乐) | ||
音乐表演(民乐) | ||
音乐表演(通俗演唱) | ||
音乐表演(电子键盘演奏) | ||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理论) | 230 | |
舞蹈学(舞蹈教育) |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
2009年7月4日
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
一、照顾政策
按照我校艺术招生章程规定,以下考生给予照顾;
1、专业综合成绩前三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要求(不超过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统一加10分;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以上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分数线划定
参照各专业(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演奏)细分报考方向)的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对该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进行文化线划定。
在文化分过线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最后一名分数为专业分数线(对于音乐类区分器种录取的专业,专业线为所有器种中的最低分)。
三、各专业文化和专业最低分数线
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对于音乐类部分按器种招生的专业,过文化基准线后按照器种排名录取。
(一)美术类
绘画(油画):文化线333,专业线86.5;
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54,专业线80.53;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362,专业线85.6;
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48,专业线83.67;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81,专业线89.07;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331,专业线85.17;
艺术设计(影像设计):文化线339,专业线87.5。
(二)音乐类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 252,专业线88.44;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 271,专业线89.3703;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 315,专业线 88.0303;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打类文化线 256,专业线92.0147;弹拨类文化线262,专业线77.875;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类文化线265,专业线82.95;
音乐表演(声乐):文化线314,专业线83.781;
音乐学:文化线354,专业线74.558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34,专业线88.5467;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文化线333,专业线86.0917;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文化线354,专业线73.575;
以上专业中,管乐、弦乐、中国乐器最终分器种录取,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分,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的情况。
(三)舞蹈类
表演(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线224,专业线74.143;
表演(舞蹈表演)女生:文化线268,专业线70;
舞蹈学(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线235,专业线72.0715;
舞蹈学(舞蹈教育)女生:文化线280,专业线71.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四日
2009年解放军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09年我院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本科,432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265分;表演(音乐表演),本科,283分;表演(舞蹈表演),本科,225分;绘画(舞台美术设计),本科,311分。
录取规则是: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排名录取。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四日
天津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根据各系考生专业成绩,兼顾各自文化课及外语的实际,特制定2009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音乐学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79分,英语45分。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作曲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1分,英语42分。电脑作曲和理论作曲分别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声乐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1分,英语31分。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民族声乐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7分,英语42分。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民乐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27分,英语31分。各专业方向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管弦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23分,英语38分。各专业方向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钢琴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2分,英语35分。各专业方向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手风琴键盘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3分,英语40分。各专业方向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9、现代音乐系: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2分,英语38分。各专业方向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0、音乐教育系:
(1)声乐主项、钢琴主项、手风琴主项、第二乐器主项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54分,英语32分。各专业方向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学前教育与表演方向按文化课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加上专业总分后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1、艺术管理系:
(1)专业排名前45名者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60分,英语39分。
(2)专业排名45名以后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409分,英语62分。
12、舞蹈系:
女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03分,英语29分,男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08分,英语27分。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3、戏剧影视系:
女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4分,英语37分,男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1分,英语34分。按专业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天津音乐学院招办
2009年7月
天津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我院2009年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 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 )。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专业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4、报考我院史论专业的考生,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后,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5、取得2009年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文化总分达到475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则优先录取。
6、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各专业方向第一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10分; 各专业方向第二至第五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5分。
7、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总分前三名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0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09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天津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美术史论 | 设计史论 | 除史论之外其他专业 | |||
语文 | 英语 | 语文 | 英语 | 文化总分分数线 | 英语 |
95 | 85 | 90 | 80 | 340 | 50 |
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2009年7月4日
吉林艺术学院2009年各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区)招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录取原则如下:
1、A类(音乐表演、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配音艺术方向、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B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60%与专业课成绩的4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3、C类(音乐学、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70%与专业课成绩的3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4、D类(美术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的80%与专业课成绩的20%核算后相加的总分择优录取。
5、和专业外语成绩要做适当要求。
6、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7、计算公式:总分(百分制)=文化课成绩/7.5*所占比值+专业课成绩/3*所占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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