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9年山东省新增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批准:山东科技大学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青岛大学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山东建筑大学(专业领域为艺术设计)、山东轻工业学院(专业领域为艺术设计)、山东师范大学(专业领域为音乐、美术)、聊城大学(专业领域为音乐)、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专业领域为美术、艺术设计)、青岛大学(专业领域为音乐、美术)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青岛大学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济南大学、泰山医学院、滨州医学院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山东大学为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青岛大学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山东大学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坚持“加快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方针,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类型齐全、结构合理,有利于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十二五”末,全省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力争达到1∶1;实施专业学位优秀品牌建设工程,突出培养特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程度;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培养体系和发展机制。
截止目前,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29个,覆盖了全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含军事院校),涉及法律硕士等17种专业学位类型。新增泰山医学院、滨州医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翻译硕士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添补我省空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5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5个,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9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3个,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7个,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2个,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2个,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5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7个,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增加到4个。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增加,极大改善了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布局和结构,将有力地提高我省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