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日起至5月15日,是上海市高考考生第一次本科志愿表填报的时间段。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考生本人应仔细、慎重填写志愿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高考志愿表信息经输入打印,并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不按时交志愿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高校。
符合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艺术特长生政策和高水平运动员政策条件的考生,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达到要求,填报志愿时必须明确将试点院校选择填写在该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A位置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投档前投档给A位置招生院校,填写在A位置以外的则不予投档。
针对志愿表中的专业“愿否调剂”栏,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愿否调剂”是指考生若未被这所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其他未填报专业的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分成五档,空白不填的,作为不愿意调剂处理,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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