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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9高考民办高校对已录取的考生须寄录取确认表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4-13文章来源:威海晚报作者:未知

  记者从山东省招考院和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今年山东省高考增加了民办高校寄送“录取确认表”、一些录取批次新增部分院校等变化。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更加体现高考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

  今年民办高等学校对已录取的考生,必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同时,一些录取批次新增了部分院校。在提前批中,新增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本科一批中新增了体育本科专业;专科二批中新增了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这无疑将增加考生录取机会。今年本科一批、二批以及专科一批中的调剂志愿均减少一个,这可减少一些填报志愿的重复环节。

  此外,今年山东省首次规定,省招考院和高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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