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将实施引导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其中将安排2万名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返回本校接受“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将各安排1万名应届毕业生,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主要面向福建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工科类本科专业和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的相关专业招收学生。
学习期限一般为两年,实行学分制,按全日制在校生统一管理。
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培养经费按各校原经费来源渠道安排。设区市政府举办的本专科院校招收的“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省财政每年按生均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办学经费。
福建省还适当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全省计划增招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紧缺的工程类专业学位教育研究生2000人,“专升本”招生规模增至4000人,主要面向福建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专业招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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