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有关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报考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统考合格证才有被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资格。
辽宁省内所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除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加省统考合格后,还须参加校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省外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根据相关高校要求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请考生注意查询有关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
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的方式,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统考的考试实施工作将于1月2日开始,1月底前结束。
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09年1月4日进行,考试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含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和舞蹈学专业,考试于2009年1 月13日至16日进行。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导演专业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于2009年1月2日开始进行。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两个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于2009年1月2日开始进行。
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招考办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时由各市、县(区)招考办向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辽宁省200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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