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召开推进省属高校化解基本建设债务工作会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有效减轻高校过重债务负担,将债务风险降到合理区间,促进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何权代表省政府与各高校签订责任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江苏省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江苏高校也产生了相当数额的基本建设债务,对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很大影响。省委、省政府对化解高校债务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决心安排资金支持省属高校化解债务。
罗志军指出,做好化解高校债务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处理,高校为主、财政支持,长效管理、严控新债”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建立以高校为责任主体、政府适当资助的工作机制。一是抓紧制订化解债务具体方案,各高校要统筹考虑整个化债工作,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二是认真落实化解债务资金。高校积极从学费收入、老校区置换收入和产学研合作收益中筹措经费,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定额补助。三是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发生,切实防止出现“旧债未化、新债又生”的现象。四是完善高校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逐步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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