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没有学生工作经历不能评优晋级
辽宁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期间应兼职从事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没有学生工作经历的专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意见》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为此必须加强其队伍建设。首先是严把教师准入关,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要总体上按不低于师生1:350的比例配备,青年教师工作期间应兼职从事班主任(导师)、辅导员工作,否则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没有与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的专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能评优评先。
其次是要加强培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省教育厅要求,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每学年先培训后开课外,还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社会实践、继续教育。此外要吸引、鼓励校内相关专业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相关领导干部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从社会各界聘任理论研究、教学单位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离退休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到高校做学术报告或承担部分教学工作等,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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