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动态 > 高考资讯 > 山东省

山东13类考生高考享优惠 相关证明需提前准备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11-19文章来源:青岛早报作者:臧旭平

  早报讯 昨天,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0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方案,2008年12月1日至3日为高考报名时间,9类考生高考录取时享加分投档的优惠,4类考生同等条件会优先录取。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的安排,考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等五类。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和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院校考生不按照此方案报名。

  省招生考试院要求各招办加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

  根据省招办的安排,今年将有9类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优惠,加分为10分和20分两个档。享受加分投档照顾的考生包括,省级优秀学生、省级见义勇为学生、市级见义勇为学生、先进劳模青年、竞赛获奖者、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少数民族。

  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符合特殊照顾条件的考生,需要将有关证明在2009年3月15日前送到招办。

标签:资讯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