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高等学校基本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新体系建立后,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基本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008年是全面实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关键一年。汶川大地震使许多灾区学生出现了经济困难,高校资助工作面临新的任务。为继续加大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力度,使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督促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资助工作,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高校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热线电话自2008年8月15日8:00至9月15日17:00开通,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和010-66096590。遇到以下情况者,均可拨打热线电话:
一是希望了解国家各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的;
二是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规定同时寄送详细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
三是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开学迎新时,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的;
四是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现学校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
为便于对投诉问题的核查处理,教育部提提请投诉人在投诉问题时提供包括姓名、家庭所在地、联系电话、考入或就读学校等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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