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08〕42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区高等学校安全复学复课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灾区学校今秋全面复学复课的通知》精神(川府办发电[2008]102号),现就确保9月1 日以前灾区高校全面复学复课,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灾区高校和学校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积极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稳妥的做好复学复课所必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9月1日以前灾区所有高校全面复学复课,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状态。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做好学校灾损评估和校舍维修加固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学校震损校舍评估标准(试行)》,尽快完成对校舍的全面评估,及时全面掌握灾损的准确情况,为恢复重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秋季按时开学打下牢固基础。经鉴定确认不能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危房应尽快拆除、清运,以免威胁师生安全和影响校园环境。对受损情况不严重的校舍,要充分利用暑假的时间加快维修进度,确保秋季复学复课安全投入使用。
2、抓紧建设临时校舍及配套设施。受损严重或在短期不能完成校舍修复任务的高校,要重点加快活动板房建设进度。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主动争取当地的支持,及时解决活动板房来源、施工建设及水、电、气、道路等相关配套问题。在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的同时,要努力满足师生生活用房需要,为按时复学复课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安全的生活环境。教学设施设备损毁严重的学校,要抓紧时间修复、购置,或通过资源整合等多种途径加以解决。
3、统筹落实复学复课所需资金。要认真处理好复学复课与灾后重建,以及事业发展的关系,紧紧围绕如期复学复课的目标,多渠道筹措资金,调整预算支出计划,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先保证复学复课的需要,确保有限资金在关键时刻发挥最佳的效益。
4、积极开展灾区师生心理援助。要针对灾后师生的心理特点,科学调整课程计划和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学校的心理热线、校园网以及各种有效手段,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卫生安全教育、心理抚慰和援助等工作,帮助受灾师生尽快修复心理创伤,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以健康饱满的精神状态重返课堂。
5、切实做好维护高校稳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全力做好学校的抗震救灾和教育教学工作。各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灾区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种资助政策。同时,要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平安奥运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防范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重灾地区的高校要高度警惕和切实防范余震和次生灾害,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周密部署学校防灾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学生自防、自护、自救能力。临时校点要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安全制度以及警校联系制度等,明确管理职责,做到安全、有序运转。要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必要的清理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同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和饮水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一旦发现传染病例,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2、制定安全复学复课的工作计划。各灾区高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校积极推进安全复学复课和确保秋季开学的工作计划,对所需校舍房屋、设施设备以及师资等进行详细测算,提出明确的需求和保障安排,列出工作进度时间表,确保复学复课和开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
3、进一步加强对复学复课工作的领导。9月1日以前全面复学复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灾区学校提出的工作目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复学复课,是当前摆在灾区高校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各高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复学复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集中调配财力、物力、人力等各项资源,确保全面复学复课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