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鉴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提出从2008年起录取内地学生时不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政策的要求(两校已分别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为方便其录取,请你办从今年起,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