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讯(刘 超 杨质高)从今年开始,云南省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高考生,在报考省外院校时将不再执行加分政策,这些加分政策仅省内高校认可。
以往,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高考时均可获加10分。另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以及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等多项荣誉获得者,均可获加20分。记者获悉,今年有所变动的是,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高考生,在报考省外院校时将不再执行加分政策,如北京大学等。不过,如果报考省内院校,如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仍可享受10分的加分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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