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14日电(记者 谭博文)为迅速贯彻落实中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精神,山西省目前正在积极全面推进选聘万名“大学生下乡任职”工作。
山西省委不久前召开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2008年山西省要选聘1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今年山西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各县政府人事部门既要免收大学生村干部的人事代理费,还要根据本人意愿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到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其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山西省曾提出要在5年内实现“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今年是实施这项目标计划的第三年,也是关键的一年。选聘工作将从4月中旬开始实施,8月中旬基本完成,9月1日前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全部到岗。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30日。
山西省委组织部长任泽民强调,各市各级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把那些思想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品行作风正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聘到农村基层,真正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山西各市将统一组织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集中培训,特别是要到先进村进行“驻村培训”,重点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帮助他们掌握与农民打交道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通过请“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介绍体会、请乡村干部传授经验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帮助“大学生村官”增强到村任职的信心,更快地进入工作角色。
山西省委组织部要求,“大学生村官”都必须与所在乡镇签订聘用合同,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委领导与“大学生村官”定期谈心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女学生的安全。县委组织部要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随时解决大学生到村任职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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