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今年一律要公示!这是记者昨(18)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的。
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或退档的主要依据之一,如何体现录取的公平公正性颇受社会关注。对此,今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特意公布了评价标准。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据悉,广东省于去年首次在全省高考录取标准中推行“综合素质评价”举措,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政策自实施以来备受关注。学校在评选时又注重哪些要素,是否客观公正?考生怎样填写才最规范,最能吸引招生院校的眼球呢?种种问题都让考生家长们有些摸不着底。
昨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做好2008年高考考生电子档案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采集工作,要求其内容必须客观、准确,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时的实际情况!
那么综合素质评价都包括什么内容?来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要求,其评价内容主要从考生高中阶段学习过程中表现即:“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中摘录,并录入考生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不须记录毕业考试成绩和毕业鉴定。
考试院指出,2007届以前毕业的高中毕业生不须记录“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的内容。但需根据考生原有档案材料,记录考生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或单位鉴定(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记录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当证明内容)。
评价避免“千人一面”
考试院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主要内容由考生所在中学(或报名点)录入计算机,并经考生本人确认。要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如实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关注考生的特长和发展,体现考生之间的差异,避免“千人一面”,为高校招生提供公正、客观的录取依据。
综合素质信息采集实行公示制度。各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采集严禁弄虚作假,录入电子档案的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由考生所在中学在校内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或不同意见的,要进行核对、查实,经核对如实的要及时进行更正。校长要对本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内容的真实和准确负责。
综合素质评价采集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
主要记录考生高中阶段修习必修课程获得的学分,以及修习选修一模块的名称和获得的学分。
●“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主要记录考生高中阶段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五个方面的表现。
1 “道德修养”
采集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情况、考试守纪情况、参加公益活动的次数。考生有违法、考试违纪行为的,记录违法、考试违纪行为的简要事实、时间及处理结果。考生高中阶段如有参加公益活动的,记录参加公益活动的次数。
2 “文化素养”
采集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高中阶段所取得的总学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分别获得的学分情况,参加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奖的情况。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奖主要记录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的名称、时间、名次或等级。如考生取得多项奖项的由考生自行选定记录三项最具代表性的奖项。如考生在某学科、某知识领域有特殊专长,或有特殊成绩、成就,或有特殊学习、发明潜能的,可录入简要情况。
3 “综合实践”
采集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次量、研究性学习成果的情况。考生如有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记录高中阶段合计的活动次数、小时数、学分。没有的则不用采集。考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需采集取得的学分和成果情况。活动成果有多项的,可选择采集三项质量、水平或成绩最好的成果。如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成果被采用,如生产或发表的,可简要注明。
4 “身心健康”
采集主要内容包括考生高中阶段按体质健康标准、体能素质标准测试的结果,以及体育爱好(指喜欢并经常参加的运动项目)或特长的情况。体质健康、体能素质按“合格”、“不合格”采集。体育爱好或特长主要描述考生的体育爱好或在体育竞赛方面取得的成就。爱好和特长最多记录三个项目,如获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奖项的,可采集最高水平的三项,没有获奖的可只记录爱好的项目。
5 “艺术素养”
采集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在艺术方面的爱好(指喜欢并经常参加的艺术项目)或特长和参加艺术活动获奖的情况。爱好和特长最多记录三项,艺术活动获奖记录参加校级及以上艺术活动获奖情况,最多三项,没有则不采集此项内容。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