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07年12月份结束,部分考生由于在异地训练或未及时了解今年的报名时间等原因而未及时参加报名,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7〕330号文)的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8]44号)文件要求,为了使该部分考生能报名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2008年3月6日一天(8:30-12:00,2:30-5:30)。
二、补报名地点:中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一楼办证大厅(石岐区梅基街27号之一)。
考生携带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所在高中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3+专业技能证书”考试的考生需携带教育部或广东省考试院颁发的全国计算机,公共英语或专业技能证书。
报名流程:资格审查,预报名、确认报名、摄像和交费。
三、具体的报名条件、报名方法及细节参照《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7〕330号文)。
四、补报对象
1、因故未能参加普通高考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报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需兼报文、理科且未兼报的考生,可补报文、理科考试科目;
3、符合单考单招条件,未参加报名的考生,应补办报名手续;
除以上考生外,不再办理其他补报名手续。原已报名确认的考生数据不得更改。
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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