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祖臣)日前,广西决定从自治区本级财政一次性拨出2000万元,补助高校食堂,并要求价格不准变,数量不准少,质量要保证。
据悉,这笔补助款将以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就餐学生人数为主要因素对补贴经费进行分配,补助范围包括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民办学校都享受补贴政策。
广西要求各校收到补贴经费后,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同时加强对学生食堂财务核算的监督和管理,努力降低运营成本费用。
此外,自治区还作出一项新的规定:各普通高等院校应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10%,高职、民办学校提取5%,除用于学费减免等外,还可从中提取部分用于食堂补贴,为食堂补贴经费来源又拓宽了一个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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