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7日讯 27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我省省属高校跨省招生工作作出部署,省教育厅要求,我省安排跨省招生计划可采取对等招生的方式,与省外同类别、同层次高校签订对等交换协议。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在优先满足省内人才培养需要的同时,从优化生源结构、促进省际交流出发,适量安排跨省招生计划。省教育厅要求,各高等学校安排跨省招生计划可采取对等招生的方式,与省外同类别、同层次高校签订对等交换协议。对不实行对等招生的省份,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协商落实跨省招生计划。各高等学校2008年跨省招生计划总量应与上年度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