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明确发展定位,切实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质量。
上海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开展业余形式的高中后和大学后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从2007年秋季开始停止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禁止举办以外地生源为主要对象的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将函授教育过渡到现代远程教育。
此外,各高校要把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和规范管理纳入学校党政领导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证书审核和发放制度;严禁在开展业余形式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中与其他机构合作;严禁转移和下放教学权和办学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加强对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监管,及时撤销出现违规问题的教学站点,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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