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划定今年高考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6月23日,省招生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了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1.本科一批:566分
2.本科二批:538分
3.本科三批:475分
4.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335分
二、理工类
1.本科一批:587分
2.本科二批:549分
3.本科三批:459分
4.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275分
三、音乐(文)
1.声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80分
2.器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80分
3.舞蹈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7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60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50分
四、音乐(理)
1.声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80分
2.器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80分
3.舞蹈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7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60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50分
五、美术(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295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280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160分
六、美术(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0分,专业295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280分
3.专科:文化215分,专业160分
七、体育(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290分,专业30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0分,专业300分
3.专科:文化245分,专业270分
八、体育(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280分,专业30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70分,专业300分
3.专科:文化225分,专业270分
九、播音与主持(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322分,专业8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5分,专业70分
3.专科:文化234分,专业60分
十、播音与主持(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329分,专业8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75分,专业70分
3.专科:文化192分,专业60分
十一、编导(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322分,专业16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85分,专业140分
3.专科:文化234分,专业120分
十二、编导(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329分,专业16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75分,专业140分
3.专科:文化192分,专业120分
十三、艺术加试专业的文化控制线分别按上述艺术相应各类本科提前批文化线执行。因各院校录取规则不同,允许低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专业合格考生填报志愿。
十四、省、内外自行组织测试的非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240分,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190分。
十五、市属专科由各市招生委员会划定控制分数线,但普通文、理科不低于200分;艺术、体育专业的文化控制线不低于160分,专业联考合格。
十六、对口
1.服装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37分,专科395分
2.旅游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593分,专科200分
3.文秘类 专科控制分数线200分
4.财经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28分,专科458分
5.机械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30分,专科398分
6.电子电工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16分,专科372分
7.计算机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59分,专科316分
8.建筑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62分,专科360分
9.农林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61分,专科510分
10.畜牧兽医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02分,专科425分
11.烹饪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467分,专科314分
12.化工类 专科控制分数线200分
13.医学类 专科控制分数线350分
14.学前教育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561分,专科391分
15.采矿及安全工程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23分,专科550分
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7月8日开始,8月23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批次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 7月8日至11日
本科一批A 7月12日至15日
本科一批B 7月16日至19日
本科二批A 7月20日至23日
本科二批B 7月24日至28日,其中7月26日8时30分至7月27日11时征集志愿
本科三批 7月29日至8月5日,其中7月31日8时30分至8月1日11时第一次征集志愿,8月3日8时30分至8月4日11时第二次征集志愿
专科提前批 8月6日至9日
专科一批 8月10日至14日,其中8月12日8时30分至8月13日11时征集志愿
专科二批 8月16日至23日,其中8月18日8时30分至19日11时第一次征集志愿,8月21日8时30分至22日11时第二次征集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有部分生源不足的院校或专业,如在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有降分录取的可能。考生填报志愿时,对不实行征集志愿的批次,可以参考录取控制线,当自己的成绩达不到该批次控制线,也可填报。对实行征集志愿的批次,按征集志愿时的要求填报。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一经本人确认上报后,不得再变更志愿。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均不得转录他校。省考试院于6月25-29日在中国教育科研网上开展高考招生咨询活动,回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的问题,各高校通过网络、电视、电话和报刊等媒体进行咨询活动。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考生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填报志愿须知》,或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络录取程序上进行的,并且必须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的名义从事的各种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今年教育部要求省级招办打印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层次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高校录取的依据。各高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填写录取通知书,并连同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寄送给被录取考生,考生依据省级招办打印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因工作人员失误影响考生按时领取通知书而使考生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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