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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被录取后五类情况可转学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05-16文章来源:现代快报作者:谢静娴

  快报讯 昨天,针对高校学生转学问题,江苏省教育厅专门发出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一般不转学,但有五类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这五类学生主要包括:确有专长,并有相关成果证明,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校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等学校学习的;研究生因指导教师的原因,本学科或本单位无法继续培养的;因突发事件造成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

  有关负责人强调,学生转学应当在同类型、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学生在同类型、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的最低录取分(拟转入专业分);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高职以及单招录取的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小语种等)不得转入无此类招生计划的学校。

  据介绍,办理高校学生转学手续,原则上在每学期期末集中办理,江苏省教育厅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5日~2月20日、7月1日~8月20日。(通讯员:华中文 记者:谢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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