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大学的艺术学科建设机制与评估体系应该如何构建?近日,近百位主管艺术类学科的综合性大学院(校)长齐聚南京师范大学,就这一研究尚属空白的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近年来,我国许多综合性大学纷纷增设艺术专业,导致综合性大学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两难的矛盾。“2005年,国家教育部正式颁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培养方案’,首批在全国32所高等院校中试行艺术硕士学位教育,成为我国政府和教育界推动艺术学科独立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表面上看,艺术类学科的人才培养似乎找到了一条独立的路,然而相关的学科评估、项目审批、职称晋升等环节却还在套用文、理科的通用模式,通常只以理论文字来确定科研成果,而对最具艺术学科特征的实践类教学与创作成果往往不予认可。”南京师范大学的李向伟教授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对于如何培养有创造能力的人来进行艺术学科建设,如何完善人才培养教学体系等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会专家们提出了“三步走”的构想:首先,在尊重和遵循高校各学科自身规律的前提下,建立起相对多元的学科分类评估标准;其次,从学科分类上确立艺术学独立自主的学科身份与地位;再次,按照艺术学科自身的规律与特点,论证并构建适合于我国艺术学科发展的评估机制与评估体系。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曹意强教授告诉记者:“艺术学科发展在中国人文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毋庸讳言。艺术本身的发展有自己独特的规律。”专家们指出,艺术类学科发展应该充分考虑艺术学科的特征,从更加宽阔的角度和心态去看待它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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