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招委发〔2006〕 号
重庆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06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招生委员会,各在渝招生普通高校:
经重庆市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2006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 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1. 文科
本科第一批 556分
本科第二批 486分
本科第三批 445分
高职(专科)一段 418分
高职(专科)二段 335分
2. 理科
本科第一批 531分
本科第二批 476分
本科第三批 447分
高职(专科)一段 420分
高职(专科)二段 333分
二、 艺术院校(系科)文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 本科
①音乐师范 325分
②音乐非师范 240分
③美 术 305分
④编 导 315分
⑤美术史论 380分
⑥影视表演 290分
⑦舞蹈表演 180分
⑧戏剧影视文学 330分
2. 高职(专科)
①音乐师范 300分
②音乐非师范 220分
③美 术 230分
④影视表演 245分
⑤舞蹈表演 150分
⑥编 导 295分
三、体育院校(系科)文考成绩和体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 重点本科:
文考分数线: 397分
体考分数线: 90分
2. 一般本科:
文考分数线: 335分
体考分数线: 82分
3. 高职(专科):
文考分数线: 305分
体考分数线: 75分
四、职教师资本科分类文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 种植与养殖类: 519分
2. 财经类: 596分
3. 电子类: 600分
4. 涉外与旅游类 596分
5. 公关文秘类: 582分
6. 计算机类: 607分
五、高职专科(三校生)分类文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 种植与养殖类 424分
2. 建筑类 288分
3. 财经类 330分
4. 电子类 295分
5. 机械类 295分
6. 涉外与旅游类 381分
7. 公关文秘类 272分
8. 医药与卫生类 429分
9. 计算机类 265分
10. 艺术服装类 115分
六、中职直升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110 分
综合科成绩180分
七、软件示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110分
综合科成绩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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